今天是:
 
 
美国
澳大利亚
加拿大
英国
沙特
韩国
新加坡
日本
科威特
香港
澳门
 
  更多>>
   
 
 

 
 
猎头业务介绍
 
 
 
 
发布时间: 2007-10-22 2:28:12
 
 
猎头业务介绍
 
一、工作程序:
  1、客户意向;
2、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资料撰写代聘职位报告;
3、签订合同;
4、寻求接近可能达到该标准的候选人;
5、对入选候选人初次面试并进行筛选;
6、将最佳候选人个人保密资料提交甲方参考,资料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
   其性格、能力和潜质的 ---看法;
7、对有希望的候选人进行复试;
8、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和地点;
9、参与其中一些条款的协商;
10、协助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;
11、结算。
二、工作方式:
    我公司通过交流沟通的方式与客户保持紧密的联系,研究分析客户的需要,感受客户的文化背景 、工作环境及其运作方式,提交访寻建议,包括访寻计划、访寻费用及收费方式。签订协议书,进一步明确责任、权利、义务,客户支付寻访委托金。按照客户要求,我们从人才库中筛选并开始在相关行业,特别是在客户的竞争对手中搜猎目标人才。一旦我们搜猎到目标,便积极进行联系及会面,对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估,从中选取与客户要求相符的侯选人,以保密报告的方式将适合的人选提交给客户,安排客户与候选人会面,由客户择优选取理想的人才。
三、猎头公司收费标准:
    有关预付款:
    委托方(甲方)与被委托方(乙方)商定协议后,即日起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才 寻访委托金作为保证服务费。此费用将在成功推荐最后一个招聘职位后在猎头服务费中扣除。若推荐不成功,合同期满后乙方将退回此保证服务费的50%;若在合同期内,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违约者,乙方无须退回。
    有关成功推荐后之"猎头服务费标准:"
    本公司收费将根据不同的职位按年薪的20%--30%收取;若阁下有兴趣与本公司合作招聘,欢迎致电咨询更详细的资料,本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服务。
四、我公司服务保证:
1.
若被录取人在上岗后三个月内离职,乙方在服务期内将无偿为甲方另觅同等待遇、同等职位的人选,直至找到合适人选为止。
2.
合同期内,甲方如需委托乙方增加其它招聘职位,在已有一定的保证服务费的前提下,甲方无须再付委托金,也无须再签合同(此合同所有条款同起 法律效力);只需填写《人才需求表 》并加盖公章传真给乙方,乙方认可后即可开展招聘工作。
 
   
   
 
 
 
 
 

 

 
 
 
业务范围
 
 
       
 
人才租赁
 
人事服务
 
人才招聘
 
人才培训
 
出国签证
 
境外就业
 
 
广州友方外经国际劳务有限公司|广州政方外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05 未经许可,禁止复制,违法必究

公司网址:http://www.fesco-gz.com   公司邮箱:qjs5518@163.com

   公司电话:+86(020)38862309   传真:+86(020)22644500   邮编:510620
广州市天河路351号(广东外经贸大厦)2001-2003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