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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为了配合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《劳动合同法》,市继续教育协会曾下文举办学习班,反应热烈。现应各单位要求,决定继续举办《劳动合同法》
专题讲座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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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参加对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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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国有企、事业,各外资、合资、民营企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负
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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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讲座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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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、特点、意义、作用;
(二)新劳动合同法主要条文解读;
(三)最新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与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区别;
(四)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;
(五)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及企业的应对策略与应对措施;
(六)新劳动合同法之下的员工入职管理、在职管理和离职管理的要求重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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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讲座时间与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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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8年上半年每周五下午16:30-17:30
地点:广州市天河路351号2003室会议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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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主讲嘉宾:秦朝仁(法律教授、广州市司法行政专家组成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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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学习费用与报名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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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 用:200元/人/月(含专家讲课费、资料费、场租费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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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各单位填好报名表(详见附件)传真至市继续教育协会培训部,并于2008年2月至6月(每月25-30日)前到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2001室交费和
领取听课证。
联 系 人:徐丽娴
联系电话:020-388178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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